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辦理
「103年度視障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計畫-105年度後續擴充」
視障服務繼續教育專業課程 報名簡章
一、目的: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從事視障服務多年,於96年開始承接勞委會職訓局(於103年更名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託辦理「視障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從原本「區域性服務」延伸至「全國性服務」型態,為提升中心與各縣市視障職業重建人員之專業交流及服務知能,以及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有關視障者相關職業重建服務之專業建議或協助解決相關問題,遂於今年度辦理視障服務繼續教育專業課程,透過完整的課程規劃及安排,帶領各縣市視障職業重建窗口人員逐步建構視障重建服務的專業能力,預期未來能夠達成「就近提供視障者在地化專業職業重建服務」的目標。
二、委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
四、課程時數規劃:課程分為北、中、南三區,每區各有兩門單元課程。每單元課程各有六小時。
五、辦理形式:團體班形式,以單元課程選修方式報名,每班最多招收20名。
六、課程日期: 南區:6/06(一)、6/07(二);
中區:6/15(三)、6/16(四);
北區:6/22(三)、6/23(四)。
七、上課時間:早上9:00~12:00及下午13:00~16:00,每日6小時。
八、上課地點:
1.北區訓練地點:首席國際會議中心 (台北市愛國西路9號B1)
2.中區訓練地點:達欣商務精品飯店(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80號B1)
3.南區訓練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上課地點如有異動,請依公告地點為準,並於開課前一週以電話或E-mail通知學員。
九、報名方式:填寫google表單報名,表單網址https://goo.gl/GQ0Ay5。報名截止日期為105年5月20日。報名後請電話或E-mail確認(電話02-25994236分機220鐘筱涵小姐,E-mail信箱:smileu@twacc.org)。
十、招訓對象:
1.職重窗口職重個管員。
2.職重窗口就業服務員。
3.職業輔導評量人員。
4.職務再設計人員。
5.職業重建專案管理人員。
6.職業重建承辦人員。
7.其他視障相關服務人員。
十一、篩選標準:
1.各級勞政主管機關實際從事第一線視障就業服務之職管員及就服員優先錄取。
2.其他視障相關團體實際從事第一線視障就業服務之職管員及就服員次之。
3.各級勞政主管機關職業輔導評量及職務再設計人員再次之。
4.各級勞政主管機關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列為優先錄訓條件。
5.各縣市專案管理人員、承辦人員、其他相關服務人員,視報名狀況安排補缺。
十二、招訓日期:
1.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0日止受理報名,報名簡章將公告於視障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臉書粉絲頁、部落格,及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官方網站。
2.於105年5月27日將在視障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臉書粉絲頁、部落格,及中華民國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官方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及E-mail確認。
十三、課程名稱、授課綱要、時數分配及師資:
上課時間 |
課程名稱 |
課程領域 |
授課綱要 |
上課地區 |
上課講師 |
6/06(一) |
與身心障礙有關的功能限制對就業的影響及就業準備-以視障為例 |
就業開拓與安置服務 |
1.眼睛生理。 2.視覺效能對操作的影響。 3.提升操作效能的策略。 4.針對融合職場所需之就業準備。 |
南區: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
謝曼莉老師(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殊教育委員會顧問) |
6/07(二) |
個人與家庭對身心障礙的調適-以視障為例 |
身心障礙的心理社會與文化議題 |
1.視障者本人對家庭及不同關係之家人的態度。 2.家庭及不同關係之家人對視障者本人的態度。 3.如何找到彼此了解及接納的方法。 |
南區: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
朱芯儀老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諮商心理師) |
6/15(三) |
身心障礙者面臨的環境與態度方面的障礙-以視障為例 |
身心障礙的心理社會與文化議題 |
1.視障者本人對鄰居、主管、同事及社會的態度。 2.鄰居、主管、同事及社會對視障者本人的態度。 3.如何找到彼此了解及接納的方法。 |
中區:達欣商務精品飯店(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80號B1) |
賴淑蘭老師(職業重建個案管理督導) |
6/16(四) |
協助身心障礙者自我探索-以視障為例 |
生涯諮商與評量 |
1.視障以後人的獨立意義。 2.如何引導視障者解構視障者從事職類的刻板印象。 3.如何引導視障者知道某類工作的全貌。 |
中區:達欣商務精品飯店(台中市中區建國路180號B1) |
邱滿艷老師(臺灣師範大學復健諮商所副教授) |
6/22(三) |
雇主開發、關係建立與維持技巧-以視障為例 |
就業開拓與安置服務 |
1.雇主進用視障者之動機與緣由。 2.如何幫助雇主(或主管)了解與視障者相處,應一視同仁或需工作調整之重要。 3.勞雇雙方諮詢管道建立之重要性。 |
北區:首席國際會議中心 (台北市愛國西路9號B1) |
馮雪鴻老師(社團法人台灣職業重建專業協會秘書長) |
6/23(四) |
職務調整、再設計、重組,包含人因工程評估-以視障為例 |
提供雇主職業諮詢與服務 |
視障者不同職類職務再設計範例解析。 |
北區:首席國際會議中心 (台北市愛國西路9號B1) |
林紫婷老師(愛盲基金會低視能中心組長) |
十四、請假、補課、結訓、保險相關規定:
參訓學員於參訓期間均需遵守以下相關規定:
1.病假:應於授課當天前,以電話或mail通知工作人員(以mail通知者,收到工作人員回覆確認,方代表請假成功)。
2.事假:應於授課前三天,以電話或mail通知工作人員(以mail通知者,收到工作人員回覆確認,方代表請假成功)。
3.所有出勤紀錄均登記於學員請假登記表。
4.報名單元課程,每一單元全程到課者即發給該單元課程結訓證書。
5.如訓練開始前臨時無法參訓者(完全無法上課者),請於上課前一週通知工作人員,以便工作人員通知候補學員。
6.參訓期間如遇風災、地震、水災…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已由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者,則比照辦理,該日課程予以暫停,並擇期補課,補課之日期將會於視障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臉書粉絲頁、部落格及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官網中公布。
7.參訓期間皆為每位學員、講師及工作人員辦理意外保險;參訓人員如為公務人員身分者,因已有公務人員公保,因此不另予保險。
十五、課堂管理方式:
1.每堂課皆有一名工作人員隨班負責管理課堂相關事務。
2.每堂上課前、後皆需簽到及簽退,如無簽到或簽退,視同曠課。
3.課堂中如需錄音、攝影或拍照者,請事前取得講師及工作人員同意;如未徵得同意逕自錄音、攝影或拍照者,工作人員有權可將其所錄音、攝影或拍攝之照片、檔案收回。
4.課堂中不可飲食及大聲喧嘩、吵鬧,如於課堂中影響其他學員上課權益者,工作人員有權可將其請出課室。
5.課堂中請將手機關震動或靜音;如因工作需要緊急連繫時,請至課室外接聽。
6.課程結束後需填寫滿意度調查表,填寫完畢交予工作人員。
7.授課過程中如有任何問題,皆可請在場工作人員協助;如課後仍有疑問需請教講師時,請學員自行與講師留下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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