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國90年以前的多篇論文彙整中,視覺障礙是雇主最不願意雇用的身心障礙者類別。

2.   幾乎所有的研究都指向大學畢業的視障者就業率遠高出高中畢業的視障者;*實務表現上,高中畢業和大學畢業之視障者一起找工作,大學畢業者的錄取率至少高出40%。

3.   透過身障特考的視障公職者有愈來愈多的傾向,他們擔任圖書館員、政府部門辦事員,更多的是在學校各個處室擔任幹事工作。

4.   一般工作環境中,曾經有視障者擔任過這些職務:
資訊助理員、倉儲物流人員、總務人員、音樂SOHO族(如樂團工作者、街頭藝人、個人工作室等)、行政助理、導遊、旅行社業務員、會計人員、巡迴輔導老師、輔導老師、國小、國中老師、音樂教師、業務員、社工員、程式設計員、系統設計師、按摩師、心理協談人員、電話推銷業務員、電訪員、客服人員、(醫師、律師、民代)、資源教師、保育員、廣播節目主持人、保險業務員、算命、工廠員工、自營工廠、網拍、大學教授、鋼琴調音師、驗票員、理貨員、店員、理財分析師、投資營業員、飛機修護員、電話秘書、開刀房書記、人力資源幹部、總機、工廠技師、牧師

5.   在非營利機構中,曾經有視障者擔任過這些職務:
社工員、電腦教師、輔具專員、點譯人員、聽打人員、盲用系統工程人員、電訪員、定向行動師、行政主管、廣播節目主持人

6.   對一般全盲視障者來說,要進入一般行業,在行政工作和公職、學校校務、電訪工作上的起始點容易些、穩定工作機率高些;但,有個別專長與挑戰意志者不在此限。

7.   視障者在取得資訊的過程中要比一般耗費更多時間與運用更多方法、耗費更多經濟資源才能獲得和別人相同的資訊,因此投入工作的基礎點上本來就不平等ß再多的委屈都不能改變這個事實,只有更多的努力可以扭轉現況。

8.   *在就業服務中,容易推介就業成功的視障者族群為30歲以下、大專(專科)畢業、具備電腦基本能力;較難推介成功者為中高齡、及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者;如為多重障礙者,就職後至少需要30-40天的職場輔導。

9.   *視障者離職原因中,無工作意願(不想繼續工作)>健康因素(有進行中的疾病)>工作表現無法達到雇主要求。

10.  習慣問別人都作什麼工作的人,常在想自己如何能夠工作?
習慣問自己要作什麼工作的人,常在想自己還能如何突破!

* 資料來源:北區視覺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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